在美国EB-5投资移民的移民申请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就是EB-5资金的来源证明。在侨外14年为上万个家庭办理美国EB-5投资移民的经验中,投资人的资金来源方式排名前三的是“房产抵押/买卖”、“赠与”和“高管收入”。
企业主、自由职业者、公司职员等非全额纳税群体以及股东为免美国全球征税,普遍采用房产类资金方案;对于高收入全额纳税的高管而言,具备完税证明的高管收入是该群体易于采用的资金方案;由于目前办理美国项目的办理周期较长,申请的投资人中,单身及超龄子女独立申请人越来越多,这部分群体大多采用父辈赠与的资金方案。
采用赠与方式的EB-5资金,在广领馆面试环节,会被审核赠与人背景情况,尤其是犯罪背景情况。假如赠与人被查出存在犯罪特别是经济犯罪问题,则需要申请人进行补件说明,来证明投资款与赠与人的犯罪或经济问题无关,资金来源是合法的。若无法证明资金来源合法,原有资金方案不能使用,则需采用其他的资金证明重新递件,会影响投资人的申请周期。
EB-5投资款来源必须合法,因此面试环节审核赠与人资金在合理范畴内。据此,侨外就关于赠与人的背景安全特提醒:
★ 1.确认赠与人的背景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都是安全可靠的,经得起审核,赠与资金来源是合法的;
★ 2.赠与人在提交EB-5申请前就需要了解清楚申请要求和广领馆的审核标准,确保申请过程“零风险”。
此外,若递交申请后才发生上述情况,建议申请人尽早联系专业的移民文件翻译公司,寻求正确、高效、合理的解决方案。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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