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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婴儿中英文姓名一致性声明公证

宣誓书

(新生婴儿中英文姓名一致性声明公证)

加利福尼亚州

洛杉矶县

本人xxxx,为美国加州罗兰岗翻译公证服务处工作人员,根据家长提供证件特此声明孩子 xx WANG (中文姓名:王xx)20191207日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母亲是王玮丽。其出生证明上的英文姓名为xx WANG,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洛杉矶总领馆签发的旅行证上的中文姓名为王xx,上述两份证件上的英文姓名与中文姓名为同一人。

宣誓人签名:                 日期:2020113

完成本证书的公证人或其他官员仅验证签署本证书所附文件的个人的身份,而不验证该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或有效性。

加利福尼亚州

洛杉矶县

2020113公证人JOE CHANTHARATH亲自出庭,在我面前,xx WU根据充分证据向我证明,她是签署文书的人,并向我承认她以授权身份签署了文书,并且通过她在文书上的签名,该人或其代表的实体签署了文书。

我根据加利福尼亚州法律,违者将受到伪证处罚的情况下,特此证明,上一段是真实和正确的。



  JOE CHANTHARATH通讯信箱,#2164727公共公证-加利福尼亚通讯有效期自2020年9月14日 
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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