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移民类别一:EB-1杰出人才和跨国高管移民
1.1 EB-1A杰出人才移民
适合客户:杰出人才
等待期:截止2021年7月,无排期。
作为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类别,“杰出人才”(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简称EB-1A)是“具有卓越专业能力,在其领域中少数的顶尖人物之一", 申请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里具有突出能力,得到广泛认可,取得很高成就,并且享有国家级或国际性的声誉与成就。申请人需证明是该领域中出类拔萃的人物之一。美国前第一夫人Melania Trump,则是通过EB-1A杰出人才签证移民美国
EB-1A绿卡无排期,可以算得上目前最快获得美国绿卡的签证移民类别之一,且不需要美国雇主支持,完全不受制于雇主。
EB-1A要求申请人获得国际上认可的重大成就或必须满足以下十项中的至少三项:
1)获得过全国性或国际性奖项
2)被选为高标准专业协会的会员
3)申请人得到过专业媒体的报道
4)在专业领域有重大创建
5)发表过专业论文
6)评判过同行的工作
7)在重要机构或项目中发挥关键作用
8)展出过自己的作品
9)收入远远高于同行
10)其他能证明已经达到本领域顶尖水平的证据
1.2 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
适合客户: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
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Outstanding professors and researchers),简称EB-1B,申请者需在特定学术领域凭借杰出成就获得国际认可的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
和同样适用于优秀人才的EB-1A杰出人才移民和NIW国家利益豁免移民相比,EB-1B的最大区别和短板是申请需要雇主的支持,且必须获得来自美国终身教学职位或永久性研究职位的聘用信offer,所以移民申请受到雇主的限制,对工作职位要求严格,受众面也窄很多,必须是大学教师或研究人员。
EB-1B要求申请人在以下所列出的六项条件中符合两条:
1)获得过全国性或国际性奖项
2)被选为高标准专业协会的会员
3)成果得到过专业媒体的报导
4)在专业领域有重大创见
5)发表过专业论文
6)评判过同行的工作
1.3 EB-1C跨国高管移民
适合客户:企业家或公司高管
跨国企业高管移民即美国EB-1C移民 (Managers and Executive Transferees,简称EB-1C)职业移民。美国EB-1C移民签证要求在美国的公司与在美境外的外国公司存在一种被认可的跨国公司合作关系。中国母公司或美国以外任何国家的企业体(公司、合伙或独资企业均可)和美国的一个企业体已有或将要建立的跨国企业关系,同时允许跨国公司将其在美国境外已经从事高级管理职位一年以上的人员派遣到美国的分支机构,并且继续从事高级管理工作,即可为该名高管申请美国EB-1C移民。EB-1C被称为美国性价比最高项目,是商业人士的最佳选择。
两种模式可实现:
1.申请人的公司出资在美国设立新的公司,然后派遣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去美国参与与该公司的运营管理;
2. 申请人通过购买美国现有公司51%以上的股权,然后派遣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去美国参与与该公司的运营管理。
EB-1C移民:跨国公司高管移民,这一类移民一般需要申请人首先取得L1签证来到美国,实际参与商业管理。
(L1签证:美国政府签发给外国公司管理人员入境美国开办分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的临时工作签证。)
美国移民法规定:外国公司在美国的分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在美国经营一年后,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可以申请美国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