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移民类别四:- 宗教等特殊人士移民
EB-4是第四类优先以职业为基础的移民优先类别。EB-4宗教等特殊职业移民要求美国雇主为申请人递交I-130移民表格或者特殊移民申请,在某些情况下,雇员也可自行申请。
EB-4适用于一些宗教等比较特殊的人员,主要包括:宗教工作人员特殊未成年人(遭受父母虐待,遗弃或无人照顾的未成年人)特定国际组织雇员某些广播公司的工作者北约雇员及其家庭成员外籍美国军人巴拉马运河公司或政府雇员伊拉克、阿富汗语翻译,受美国政府雇佣的伊拉克人和阿富汗人,中国关于EB-4移民文件翻译请联系我司。